4.1.6.1 对象类型化(Object Typing)
对象实例可使用“对象类型化”概念由特定的对象类型进行定义。大多数语义对象都定义了一对实体——即一个对象实例实体和一个对应的对象类型实体。
在实例层面,对象实例可能具有:
- 与其对象类型实例相似的状态(通过应用类型层面定义的所有特征);
- 针对特定特征的覆盖状态;
- 未定义对象类型实例。
在对象类型层面定义的特征可能包括:
- 通用命名和预定义类型;
- 类型驱动属性集中的通用属性;
- 通用几何表示(作为映射表示应用于每个实例);
- 通用材料指定(材料集使用除外);
- 分解结构的通用定义。
许多对象实例和对象类型实体都包含一个名为 PredefinedType 的特性,该特性属于特定的枚举类型。
这种预定义类型本质上提供了另一种继承层级,无需额外的实体即可进一步区分对象。预定义类型不仅仅提供信息;还适用各种规则,例如适用的属性集、部件组成和分配端口。如果对象由 IfcTypeObject 定义类型,则仅当 IfcTypeObject 处的 PredefinedType 设置为 NOTDEFINED 时,才能使用 IfcObject 实例处的 PredefinedType。
下图展示了应用此概念时使用的通用类和关系。
此外,概念可能对常见或标准化的行业实践和场景具有特殊意义。对于这些特定的使用场景,下表展示了用户可采用的推荐通用使用模式列表。
Figure 4.1.6.1.A
General Usage
表 4.1.6.1.B